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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装与循环经济 分阶段实施

《一次性塑料指令》(SUP)

禁止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(餐具、盘子、吸管、发泡聚苯乙烯容器),要求瓶盖与瓶身相连,规定特定标识、PET瓶再生材料含量及EPR制度。有关瓶子的多项规则现已纳入PPWR。

法律依据
(欧盟)第2019/904号指令 · 意大利第196/2021号立法令(D.Lgs. 196/2021)
适用法域
欧盟
领域
包装与循环经济
状态
分阶段实施
最近审核
官方文本
EUR-Lex · (欧盟)指令 2019/904 ↗ Normattiva · D.Lgs. 196/2021 ↗
下一个截止日期 所有饮料瓶须含至少30%的再生塑料

一次性塑料(SUP)的全部时间节点

  1. 市场投放禁令及标识义务
  2. 容量不超过3升的瓶子须使用连体瓶盖
  3. PET瓶须含至少25%的再生塑料
  4. 瓶子分类收集率目标77%(以2025年投放量计)
  5. 所有饮料瓶须含至少30%的再生塑料 还有 1164 天

饮料、食品容器、烟草制品、湿巾、气球及渔具的生产商和分销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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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01核查被禁止的产品及在意大利允许使用的替代品
  2. 02检查瓶子的标识及再生材料含量

关于一次性塑料(SUP)的常见问题

禁止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(餐具、盘子、吸管、发泡聚苯乙烯容器),要求瓶盖与瓶身相连,规定特定标识、PET瓶再生材料含量及EPR制度。有关瓶子的多项规则现已纳入PPWR。

饮料、食品容器、烟草制品、湿巾、气球及渔具的生产商和分销商。

2021年7月3日: 市场投放禁令及标识义务; 2024年7月3日: 容量不超过3升的瓶子须使用连体瓶盖; 2025年1月1日: PET瓶须含至少25%的再生塑料; 2026年1月1日: 瓶子分类收集率目标77%(以2025年投放量计); 2030年1月1日: 所有饮料瓶须含至少30%的再生塑料.

下一个节点是2030年1月1日:所有饮料瓶须含至少30%的再生塑料。

核查被禁止的产品及在意大利允许使用的替代品; 检查瓶子的标识及再生材料含量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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